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和可备条款

2020-12-21 16:51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2020-12-21 16:51:43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5457今日律师解答 48855

相关推荐
被告只有一个房,被三个人前后告上法庭,如果拍卖房子,钱不够分三个人,应该怎么判? 1回答
伤残鉴定在哪鉴定按哪的标准吗、滨州的事故,济南的鉴定所,按济南标准还是按国家司法局统一的标准? 1回答
一审判决没判逾期利息可以重新起诉利息吗 1回答
结婚要求男方给女方买车,离婚后怎么算 1回答
租房者欠物业费报警有用吗 1回答
农村土地种植小叶丁香被水淹如何补偿,标准是什么 1回答
颍上塌陷区楼房赔偿费是多少 1回答
您好!三年前我开车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对方主责我次责,造成一死六伤,死者对方私了,伤者三个月后验伤起诉至法院,所有人没有通知我,对方在法院调解下,全部处理好了,现在对方想让我出一部分钱,不出就起诉,法院会受理吗?我怎么办? 1回答
法院判决不公已超过六个月上诉期怎么办 1回答
跟私企签了道路施工合同一直不开工怎么办 1回答
我是取保候审检查院判刑六个月我不接受怎么办 1回答
重婚罪的认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回答
结婚男方出轨法律责任 1回答
欠三千块两年了,怎么通过法律途径要回,没有欠条 1回答
男朋友借了钱然后还没来及还他犯了诈骗罪被拘留了我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