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工作签一年合同,甲方已拖欠乙方3个月工资。乙方如果辞职另找工作,能要回工资吗?
2024-08-21 19:37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支付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工资。如果您与单位之间存在有效的劳动合同关系,并且该合同已经明确约定了工资支付时间,则您有权要求单位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工资。 然而,由于您提到的“甲方已拖欠乙方3个月工资”,这可能意味着您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尚未到期或者有其他原因导致工资未按时支付。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单位提出书面请求,要求其尽快补发拖欠的工资,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支持您的主张。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具体比例为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因此,在收到单位未能按期支付工资的通知后,您可以考虑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以获得相应的赔偿。 最后,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如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等,以便于在必要时进行申诉或起诉。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