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办了手机分期,12期还款,说是三个月后可以一次性还清,只还本金不用还利息,我还了六个月后说后面的一次还清,现在那边的人说我还有二个月的款没有还,说我跟他们那边的人说一次性还款的人早就没有做了,没有处理我申请一次性还清的手续,我还剩下的二个月的款要还吗?还有就是我的手机首付是1500,总价是6000多一点,分12期还款,每期是500多,本金是有368多,利息是147多,这么高的利息合法吗?
2024-10-03 06:37您的情况涉及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首先,您有权要求对方按照原约定方式一次性偿还剩余款项。其次,在合同中应明确说明逾期未付违约责任,并在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据支持。 关于手机分期付款中的利息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借贷双方对支付利息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的利率约定或法律规定,那么您可以据此要求支付相应的利息。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则可能需要考虑其他因素来判断是否合理,例如借款的实际成本、市场利率等。 最后,建议您与对方协商解决争议,寻求通过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相关部门反映问题,以获得帮助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