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没结婚证,举行过婚礼,到后来我们分开1年多,一年多以后,起诉了我,要回彩礼和首饰,我都给了,然后他把首饰拿走又拿回来,说不是他原来的,说总克数缺他20克,没有票据,没有任何依据问我索要,我能报案或起诉他勒索敲诈嘛?请求解答
2024-12-31 07:55首先,关于您提到的“彩礼”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经举行了婚礼,并且在婚后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那么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在这种情况下,您的要求是否能得到支持,需要具体分析。 其次,关于您提到的首饰返还的问题,如果确实存在首饰被对方非法占有或者丢失的情况,您可以考虑报警处理。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您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该首饰就是对方所有的,因此在进行报警时,应该尽量提供更多的证据来证明首饰确实是您的财产。 最后,如果您认为对方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请注意,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