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2012年12月12号结的婚,房子是2010年11月份买的,当时因为我老公在部队服兵役,办理房贷按揭不行,所以房子就写了他父亲的名字,可是结婚以来都是我在还房贷,我想咨询一下如果离婚我是否能拿回这几年我还的房贷款?
2024-11-28 04:52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已经离婚,那么一方偿还的房贷应由另一方负责偿还。然而,在您提出的问题中,您的丈夫尚未与您离婚,因此您需要向银行申请将该笔款项转到您的账户,并且可能需要提供一些证明文件以支持您的请求。 此外,如果您想保留房产所有权并继续支付房贷,您可以考虑通过婚姻协议或法院调解等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最终决定权在于您和您的丈夫之间的协商结果。建议您尽快与您的配偶进行沟通,以便找到一个适合双方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