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在我们相邻的地界挖了地窖,(新挖的,没有提前告知我们),我们家人在外面工作,一个月左右回一次回家,在家里没人的时候家里的水井坏了,一直在喷水,地窖就塌了,地窖里的红薯被压在里面,邻居打电话告知我们,要我们赔偿,他们一会儿说地窖里红薯有五千斤,一会说有六千斤,让我们直接赔偿所有的红薯钱,村干部进行过协调,我们家人是说愿意赔偿一小部分资金,大概1000元,因为红薯还可以挖出来重新卖,但他们不同意,执意要我们赔偿很多钱,最后协调无果,他们最后去了法院,说要告我们,我想知道法律上来看应该怎么评判
2021-01-20 1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