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员工可不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2019-11-14 22:09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企业因工作性质特殊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需要安排职工连续作业,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度,以周、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在综合计算周期内,职工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适用于: (一)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需要连续作业的职工; (二)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行业的职工; (三)受市场因素影响,生产经营任务明显不均衡、需要阶段性工作、休息企业的职工; (四)因工作地点较远需要集中安排工作、休息的职工; (五)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