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后不服我起诉到法院,找了律师,单位不服上诉中级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要开庭律师告诉我还要律师费,说是俩个案子,这合理吗?谢谢!
2025-03-23 22:38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在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之后,若对裁决结果不满意,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时,如果用人单位认为仲裁程序存在错误,可以依法提出撤销仲裁的申请。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两个案件涉及同一事实和争议,但由于一个是劳动争议仲裁,另一个是民事诉讼,因此通常不会合并审理。也就是说,这两个案件需要分别进行审理,并且各自有各自的裁判权。 对于律师收取费用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律师会按照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工作量来确定收费标准。但是,在这种情况下,由于两个案件是独立的,且可能涉及到不同的法律问题,所以律师可能会建议收取一定的律师费。但这并不是说两个案件就一定要合并审理,而是因为每个案件都有自己的独立性,需要单独处理。 因此,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两个案件是否合并审理是由法院决定的,而律师的收费也是由双方协商确定的。如果您对此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