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再婚家庭,老公因病去世了,我们有个儿子还不到两岁。我们有一套房和一个车库,房本上户主是老公,共同拥有人是我,车库合同上是老公的名没有我。他和前妻有个女儿跟她妈妈一起生活,今年22岁已经参加工作未婚,老公还有个父亲现在和老公的弟弟一起生活(他弟弟都已经成家立业),请问这套房的继承人都有谁?怎么分配?车库的继承人都有谁?怎么分配?如果通过公证都同意给我儿子,房本上户主是不是只能写我儿子的名字?我是不是就无权买卖?我还有居住权吗?车库不公正不变更我有权卖出吗?
15天前根据中国法律规定,房产继承时,被继承人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等,以及由死者生前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均享有继承遗产的权利。因此,在您和您的儿子成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您有权继承该房产。 关于车库,同样适用上述原则。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车库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您与前妻达成一致意见,您可以将车库赠予您的孩子,并且不需要改变房产证上的名字。然而,如果您不同意或无法达成协议,则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处理,例如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至于您提到的公证书,如果您和孩子同意将其赠予给您的儿子,那么公证书可以作为证明这一行为的有效证据。但是,请注意,即使公证书存在,也不意味着您就没有权利出售或转让房产。因为房产所有权仍归您所有,除非您愿意放弃这部分权利。 此外,您还可以保留对车库的居住权。这通常指的是您仍然可以在车库中居住,但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对于产权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房地产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