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女方想离婚,因感情不合,男方是辽宁盘锦,女方是梅河口的,女方跟孩子户口都在男方,没有什么财产纠纷,都想争孩子,不到三周岁的男孩子,出生一直跟随妈妈,在姥姥家,男方没有带过,离婚孩子会归谁
2025-04-08 00:06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双方无法就孩子的抚养权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将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在您的情况下,考虑到孩子年龄较小,且一直随母亲生活,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将孩子判给女方。 然而,请注意,最终的决定应当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并不完全取决于一方的要求。因此,建议您和对方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协商解决也是解决问题的一种有效方式,可以尝试通过沟通来达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