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人于今年6月与甲方签订了!为期4个月的水电工程安装,但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了工期延误,且拒绝支付损失,并以言论威胁我! 另甲方个人原因要求改变图纸施工方案,(改动很大导致之前安装的线管无用,施工难度增大)但并未提供相应图纸!只是口头传达,未按合同规定如约支付工程款! (另我以电话通知甲方告诉,他我不做了,他也同意了,通话录音我有保存以及之前言论威胁的录音) 现在他又要我继续给他做下去,但考虑到他之前的作为,以及言论我无法再相信他,所以拒绝了,现在他要到法院起诉我让我赔他损失, 请问我需要陪他损失吗!
21天前您好,在您遇到的情况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客观因素造成延期或者变更的情形下,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如果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延期或变更,可以考虑是否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同时,根据法律规定,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这种赔偿责任的范围应当限于实际损失,而不是基于言语威胁等非经济性损害。 因此,建议您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通话录音、电子邮件等文件,以便在诉讼时作为支持您的主张的依据。同时,也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或仲裁机构的帮助,以确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最后,如果您决定不接受甲方的要求,建议保留好相关的沟通记录和证明材料,以备将来可能的诉讼之需。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