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跟老婆结婚两年了,没有登记领结婚证的,有个女儿一岁半了,怀过第二胎,打掉了,两个人结婚两年的时间里感情也不好,有吵架、打架,闹过两个人要分开的,2017年新年过后两个人就分开到2017年的今天,现在两个人要分开,她向我索赔她打掉第二胎的营养费,她不要那个一岁半的女儿,她生下那个女儿以来都没有出去打工赚钱回去给女儿买过奶粉,那个孩子能得到法律保护吗?我和她之间要作什么补偿吗
2021-07-16 11:14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前一方购买的房子,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同居分手时属于一方的财产,不参与财产的分割。同居后买的房子,由于是一方出资购买的房子,且另一方无出资行为的,购买的房屋还是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分居时不予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