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二十岁的女孩子,父母因关系不和,提出离婚,我还有一个9岁的弟弟。弟弟想要跟随妈妈,从法律上讲,我已满20岁,父母已经没有抚养权,但我正在读大二,每年也需要学费,从法律上讲,我可以同时不要求两方扶养吗?
2018-01-01 16:11抚养费数额问题:法院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 抚养费支付的方式:大致可分为:1、一次性支付给对方;2、定期给付,按月、按季或年定期支付给对方,至孩子成年至十八周岁时止。具体的需要法院依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