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方,2019年4月登记领结婚证,未举行婚礼,给我彩礼5万。2019年5月在辽宁营口首付了一套房子,男方拿了20万,我拿了5.6万,房子写的两个人名字,婚后男方做网络直播,我做为客服卖货。婚后还贷男方婚前购置的门头房13.3万,还贷男方婚前购车车贷2.4万。婚后我们一直感情不和,2020年11月1日生了一个男孩。婚后卖货的收入在我手里有30多万,生活花销后还剩20多万。他手里具大概有三四十万,但是我没有证据,因为卖货都是用他微信支付宝等。我想离婚,男方不同意。他否认他手里有钱,并说我是诈骗,他认为他做网络直播在收入上占主要地位。我目前哺乳期没工作,请问律师我该怎么离婚,争取抚养权和财产?
2020-12-27 1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