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房子,婚后06年自己盖的,地皮是岳父给一点,自己又委托他买队里的一点,现在我和媳妇离婚了,我们协议是房产都留给两个小孩,谁都没要,现在岳父把我告了,说地皮是他的,房子是他盖的,把我和孩子,还有她的女儿都净身出户,我想咨询一下这个官司我应该怎么打
2024-07-15 19:15关于您提到的问题,建议您首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明确房屋所有权。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房屋是由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或建造,并且在婚姻存续期间形成的,则该房屋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即使地皮部分属于您的岳父所有,但房屋本身及其增值也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协议约定。您和配偶之间已经就房产进行了协议安排,将房产留给子女。这表明你们在处理此类事务时已经达成了共识,这是法律认可的有效证明。如果您能够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这一点,可能有助于减轻或消除被告对财产的所有权主张。 法律途径。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具体来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房屋为共同财产,并要求对方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同时,考虑到离婚案件中可能会涉及多个争议事项,建议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积极沟通与调解。在处理这类纠纷时,尽量保持冷静,积极寻求解决方式。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那么通过协商解决问题通常更为高效和经济。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调解机构介入,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请记住,在任何法律纠纷中,尊重事实、遵守程序都是至关重要的。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到您,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