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 从2014年1月1日至2019年10月6日,本人xxx(身份证)尚欠xxx(身份证)人民币160000元(拾陆万圆)整,用于日常开销。还款时间2020年1月1日前。立此为据。 这样子写有法律效力吗

2019-10-06 14:08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双方签字后有法律效力

2019-10-06 14:08:50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9575今日律师解答 50032

相关推荐
南阳法律咨询律师在线咨询 1回答
你好我想问下米多多合法吗 1回答
借钱不还没有欠条有聊天记录找不到人 1回答
110报警中心在线咨询 1回答
初中被冤枉偷手机被辱骂现在可以去警察局告他吗 1回答
遗嘱在线咨询请问一自书遗嘱怎么书写才有效 1回答
请问工伤方面要找那个部门呢 1回答
分期购车出事故,还在还款期间,保险公司应当理赔吗? 1回答
交通违法网上申诉流程 1回答
朋友借刷信用卡纠纷起诉 1回答
律师咨询你好,网络赌博。时投案自首还是躲躲啊 1回答
汽车改色膜先改再去更改行驶证可以吗 1回答
车牌号不是被告可以判承担责任吗 1回答
婚后财产离婚后协议房子归一方所有,如果复婚,房子归谁 1回答
安康起诉离婚在什么地方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