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亲友是少民族,女性,35岁,残疾,十年前被一个人以收留的形式进入了这个人的家,几天后就在眉山东坡区民政局办理了结婚手续,五年后生了一男孩,现以五岁,由于女方当时吸毒就戒了,而男方却越吃越凶,被抓进戒毒所两次。后双方予盾越来越严重,从吵闹到打骂。直到今天无法再继续生活下去的地步。现咨询下她没文化不识字,该怎样提出离婚诉讼?
2024-12-02 22:1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在本案中,你朋友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需要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如果双方都能提供适当的照顾和教育,孩子应当随其中一方抚养。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也需要考虑到孩子的年龄以及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 至于对方的行为,如果你的朋友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存在虐待、遗弃等行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或者请求宣告婚姻无效。 总之,你需要收集足够的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你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