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因为女方有疾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婚后有的病)男方虽然给出钱看病但是成天的故意找事,一有矛盾就说有本事不要花他的钱的话,我看病都是求着他,男方现在故意找点小事不想要我了,其实他心里是不想给我花钱治病了,,还要把3岁的女儿夺走,他在离婚起诉书上说是因为感情不合,我没有经济收入。没有能力抚养孩子为由,想,争夺孩子抚养权。尽管我有病,但是孩子都是我一手带大的,孩子不能给他,我我的病现在已经控制住了,也可以找份工作干,孩子外婆外公有能力抚养孩子,我没有哥嫂兄弟。请问孩子判给谁的可能性大
2025-12-20 22:51尊敬的咨询者, 首先,很抱歉听到您的困境。关于您提出的子女抚养权问题,法院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来决定孩子的归属权。 在婚姻关系中,一方有疾病并不意味着另一方就有义务承担全部医疗费用和照顾责任。双方都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去共同照顾家庭成员。如果一方不愿意或无法承担相应的照料责任,另一方可寻求法律帮助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在本案中,您提到男方提出要将孩子带走,并且要求法院判决自己获得抚养权。这表明对方可能对离婚后的抚养权持有异议或者不满。如果您认为孩子应该与您一起生活,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的请求。 此外,您提到您患有疾病并已经控制住病情,可以找到一份工作并有能力抚养孩子。这些情况都可以作为争取抚养权的重要依据。但最终的决定应基于公正和公平的原则,考虑到双方的实际情况以及对孩子成长的影响。 最后,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机构进行咨询和协助,以便更全面地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解决策略。希望您能早日得到满意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