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登记前一个月有两个房子拆迁了,一个18平方,一个37平方,国家政策拆迁不够50平方的给50平方,价格每平方45平方内交1300.50平方交2100. 就这样两个房子交了一共是八万多一共是两个50平方的房子。这两个房子的主人必须在尚志没有其他的房子,我有房子,拆迁办当时就写了两个假合同,一个卖给我未婚妻了,一个卖给我未婚妻她女儿了,就这样把房子拆了。过了一个月我们登记了,头年房子交钥匙的时候我舔了八万多给的钥匙,我又花钱都装修完了,两个50平方的房子门挨门把墙拆了通开一个房子住了。现在她要和我离婚,请问这两个房子我能要回来吗?
2025-09-29 18:38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面临以下情况。 两个房屋被拆迁,并且其中一部分被用于结婚。 您和您的未婚妻之间的婚姻关系受到影响。 如果您的未婚妻已经与他人结婚并且已合法注册,则可能无法将两个房屋归还给您。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一问题。例如,您可以寻求法律帮助来确认您对其中一个或两个房屋的所有权,并要求赔偿因拆迁而造成的损失。此外,如果您认为拆迁方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也可以考虑向有关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 请注意,这些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