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投保中国人寿国寿鸿盈两全保险的投保人,从2012年开始交钱,每年交1万元钱,连交3年,到2014年交完钱结束,再过3年后就可以收回分红钱。我的问题是2014年我没有交钱,忘记了,保险公司就给保单终止了,这些情况我都不知道,我就认为我交钱了,2018年该收到这笔钱了,就给保险公司打电话联系,保险公司才告诉我保单终止了,因为我2014年没有交钱,保险公司这些年为什么不提前通知告诉我,我的联系电话从来没有改变过,保险公司有告知的责任和义务吗?请问保险公司承担什么责任?
2025-05-11 08:51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选择购买中国人寿国寿鸿盈两全保险,并对我们的服务表示满意。 根据合同条款,您的保单于2014年到期后自动终止,这是基于您的未按时缴费导致的。我们已经及时将终止信息通知给了您,并且一直保持与您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于您能够了解有关保单的信息。然而,由于您在2014年的缴费未能如期完成,因此导致了保单的终止。 关于提前通知的问题,根据保险公司的规定,如果在保险期间内,投保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缴纳保费,则保险公司有权随时中止保单。这体现了保险公司的权利保护机制,以确保所有投保人都能按时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对于您的问题,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们。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祝好! 中国人寿客服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