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事情是这样的:我与前夫于2003年协议离婚。协议中,所有两个婚内共同财产归男方,女儿也归他。后因他再婚后的各种原因,又让孩子的户口跟了我。他与再婚的女士卖了我们以前的房子后,又买了一套新房。后来他在外欠账很多,生活压力很大,再婚的女士也跟他离婚了。他前几天脑出血,突然去世了。我想咨询的是,孩子现在跟我户口,他遗留的债务,跟我女儿有关系吗?
1天前您好,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您与前夫离婚时已就双方婚内共同财产达成协议,并明确约定女儿归其所有。因此,在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权及财产分配的规定已经得到了明确。 至于您提到的债务问题,如果这些债务是在您与前夫离婚之前发生的,并且与您没有直接的关系(例如,这笔债务是由于前夫个人行为引起的),那么这些债务通常不会影响到您的权益。但是,如果您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表示同意承担前夫的部分债务,则可能会对您的未来责任有所影响。 至于您提到的孩子户口问题,虽然孩子户口跟随了您一方,但这并不意味着您的孩子会自动成为您的继承人或受益人。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如遗嘱或法院判决等,才可能使孩子成为您的法定继承人或受益人。 最后,对于您提到的前夫突然去世的问题,如果他的遗产按照法律规定应由您继承,则您有权要求得到相应的赔偿或其他补偿措施。但请注意,具体的处理方式需要依据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