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家政公司受伤的事情,我在家政公司住宿,家政老师让我晚上住阁楼,我说太高了,我不敢上去,我要打地铺,家政老师说公司有规定,不能打地铺,家政老师偏让我睡阁楼,阁楼都有三米高,铝合金梯子只有两米高点,晚上上阁楼家政老师让姐妹扶着梯子上去的,早上五点多我下阁楼,梯子太低了,梯子倒了,把我从阁楼上摔下来,玻璃把我的脚划伤了,缝了八针,是5月15号发生的,我是农民工,我想咨询一下律师?
回答数:828
属于工伤,即使没有劳动关系,也是对方雇主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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