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清通知】姚聪(身份证号:510230198303160332),你于2018年01月07日通过平安普惠担保在平安银行申办贷款15万,截止目前仅仅还款5期,还处于银行反欺诈监管期,本期还款已经逾期,经过担保方平安普惠及放款方平安银行多次沟通无效,本人现拒接电话,拒绝存款,债务共偿人周菲拒绝沟通,拒绝代偿,你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贷款合同协议条款,经过我行研究决定,现正式通知如下:我行将提前终止你的贷款合同,请你于明日上午11点之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还款卡前往平安银行解放碑支行办理结清手续,按照贷款合同规定,全额结清我行剩余本金并赔偿剩余本金30%的违约金,请准时到达。如若明日上午11点之前你未准时
2025-12-17 11:37尊敬的借款人姚聪先生/女士。 我们收到您关于您的平安普惠贷款的最新情况报告,了解到您当前仅偿还了五期贷款,并且处于银行反欺诈监控期间。鉴于此,您需要立即支付剩余款项以结清贷款。 根据贷款协议,如果您未能按时归还剩余款项,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提前终止贷款合同。一旦您无法按期支付剩余款项,我们会考虑提前终止贷款合约。 赔偿剩余本金的30%作为违约金。这包括未偿还的本金和可能产生的利息等费用。 请务必在指定日期内前来办理结清手续,以便顺利完成还款流程。 请注意,由于您拒绝接听电话、存款以及拒绝与债务共偿人周菲进行沟通,我们已向您发出上述通知。如果未来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们。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顺祝商祺, [您的名字] [联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