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想离婚 我不离 感情不和 兰山区 临沂 领证1多年 曾怀孕流产 产后抑郁 对方三婚 现在房子离婚给了以前的女儿 没有财产 对方是省检察官
2025-07-21 04:20尊敬的用户, 您提到的问题涉及婚姻关系及财产分割等方面。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同意离婚,并且能够就子女抚养权、财产分配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自愿选择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 关于感情不和的问题,如果您认为对方的行为已经严重损害了您的权益,您可以考虑通过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并对财产进行公平分配。 至于是否能获得前妻女儿的房产,这需要具体分析双方之间的协议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并做出最佳决策。 最后,希望您能够妥善处理家庭事务,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祝福您未来的生活幸福美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