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8法律咨询律师在线您好:我想问一下,我前任去世了,六年后在婚,他是渣男三婚,我有一个女儿14岁,他和我结婚前给我三万,三年了我沒用这钱存了,他给我老家花了几万,他天天骂,叨唠,现在离婚,他要我给他3o万,我请问我这钱用还吗?三万我可退我己决望了
15天前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多个法律问题。首先,关于您提到的三万元,如果该款项是合法取得的,并且没有明确约定用于特定用途或者存在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债务或赔偿款,则该款项应视为您的个人财产。 其次,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使用这笔钱,那么您可以要求对方退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一方因受到胁迫而支付给对方的财物,可以请求返还;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应当将所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被侵害人。 再次,如果对方已经提出离婚请求,并要求您返还三万元,您有权拒绝并保留相关权益。同时,考虑到您女儿的情况,建议您与对方协商处理此事,尽可能避免对子女造成不良影响。 最后,如果对方坚持要求您返还三万元,并且你愿意接受,那么你可以考虑签订书面协议,以确保双方权利义务的清晰和公平。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