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交通事故,在没有红绿灯的情况下,我骑电动车从南向北行驶,对方开车从东向西行驶,撞到我电动车后屁股,把我撞伤,我这边受伤住院,检查后没什么大事,算轻微伤,我住院期间没有人来录口供,事故科那边在没有录我口供的情况下,认定书定的是同等责任,我没有看,我就糊里糊涂的签字了怎么办,这就算了,撞我那人一点事没有,撞到我时也没有表示一点歉意,认为自己没有错,今天打电话说他修车需要1500让我给他出一半的费用,还有她今天请假一天扣一百,也让我给她出,是不是欺负人,本来保险公司那边赔个医疗费也就四千五百多块钱,加上误工费陪护费加上我电动车的修理费,就6000块钱,想向您咨询一下
2020-11-20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