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开发商与超市签订租赁合同,我于2016年购买商铺,超市不签三方协议,超市将租金打给开发商,开发商因未签三方协议而不付给我租金。我如何维权?
2025-01-17 23:17您好!根据《民法典》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房屋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房屋的正常使用状态,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者损坏房屋结构等。如果开发商未按约定履行义务,您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另外,您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开发商支付租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您还可以向开发商索要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费、人工费用等。 建议您先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委托律师代理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