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财务纠纷,我公司发货给外贸公司,然后发票也开给了外贸公司,6月10号外贸公司开给我了一个转账支票,但是他们公司账上好像没那么多钱,银行又把支票退回了。我想咨询一下我如果起诉外贸公司可不可以吧钱要回来?
2024-10-27 23:30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的公司向外贸公司发出货物并开具了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对方已经支付了货款,那么您就有权利要求对方按照约定的金额支付剩余款项。然而,由于对方账户中可能没有足够的资金来支付全部款项,这种情况可能会导致无法全额支付的情况发生。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协商解决。首先尝试与对方进行沟通,了解原因,并寻求解决方案。 请求延期付款。如果您认为对方确实有困难,可以要求其提供延期付款的书面承诺或说明情况后延长付款期限。 提起诉讼。在所有其他努力都失败的情况下,您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比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或者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 请注意,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请确保充分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