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们好,我在一家工厂担任车间生产管理这块,已经工作有三年了,因今年工厂生意不景气,订单少。老板就让我出去销售,但是我当初在签订劳动合同是并不包括的,但出于良心上的不好意思,每天不能白拿老板的工资就出去了,可是老板又嫌我跑下来的业务量太小了责怪我,于是和老板争执了几句,老板马上说让我滚蛋,但是我的劳动合同还没到期,想咨询一下按照劳动法工厂该怎么补贴我,工厂是11月18日辞退我的,老板已经说补贴我三个月的工资了,还说11月份的做几天算几天,社保要我另外除了自己应交的那部分还要承担工厂那部分的40%,这样合理吗?另外工厂是否还要补贴我其他的费用,谢谢!请帮忙告知。
2016-11-25 2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