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是个体工商户,与房东签订了三年合约,他是从国资委手里租的房子,算是二房东,当时有十万的转让费,现在房子到期,他要求收回,说是国家禁止转租,所以要给自己亲戚做,其实是租给别人,合同上我有优先续租权,如何维护自己权益?
2025-03-05 10:52您好!首先,您需要了解的是,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因此,在您的情况下,您可以向出租人提出续租请求,并要求其在新的租约中明确您的优先承租权。 其次,关于租金问题,如果出租人坚持不续租并要求将房屋转租给他人,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例如,您可以向当地房管部门投诉,或者直接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您的优先承租权,并获得相应的赔偿或补偿。 最后,建议您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尽量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采取可能引发更大争议的行为。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