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来自山西的,我住农村,有一块老房子地基,在我们这里没实行办理房产证前,村委会可以证明是我的。我亲哥打工回来在地基上盖了房,说好房子我哥嫂住,地基还是我的,不得变卖,村委会可以证明。但是现在实行办理房产证,因不了解房产证署名,办理房产证登记申请填上我哥嫂的名字。现在正在房产证正在办理中,我曾和哥嫂商议要求停办,改签房产证,但是他们不同意。请问我还有什么办法得到属于我的产权?谢谢!
2024-07-21 14:27您的情况涉及多个法律方面,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归属、土地使用权转让以及房屋买卖等。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认为自己对老房子的地基拥有合法所有权,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保留证据。如果您有历史凭证(如政府颁发的土地使用证书、集体土地使用合同等)表明您对这块土地享有所有权,这将有助于支持您的主张。 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您认为村委会的行为侵犯了您的权益,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可能会判决撤销或变更村委会的决定,从而保护您的权利。 协商解决。尽管您已经与哥哥嫂子达成了协议,但这种情况下仍然存在争议的可能性。您可以尝试通过沟通来解决问题,或者寻求第三方调解帮助解决纠纷。 了解相关政策。建议您详细了解当地关于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房产证办理的相关政策,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并不意味着一定能获得成功的结果。具体情况可能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希望这些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