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有个朋友借给他朋友4万多块钱,然后一直问他要,对方不是说没钱就是不接电话,不过有说要打欠条给我,我可以去法院告他吗?
2025-07-25 19:44你好,根据法律规定,你有权要求对方偿还借款。如果你认为对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方偿还债务并支付利息和违约金。在起诉前,建议你先与对方进行协商,看看是否可以达成调解协议。 同时,如果对方确实没有能力还款,你也可以考虑申请执行其财产或者将其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其高消费等措施,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最好先了解清楚对方的经济状况,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