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留卖淫罪与容留卖淫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有什么区别

2019-10-05 10:49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了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行为的,都可构成本罪。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二)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三)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 (四)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2019-10-05 10:49:36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9221今日律师解答 46488

相关推荐
一起喝酒打麻将醉酒驾驶出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1回答
妻子去世,丈夫还可以贷到款吗? 1回答
新田县哪个律师最厉害 1回答
保山市刑事案件要求无罪辩护有多少胜算 非法制造非法销售发票 1回答
本人自愿申请待岗并自己缴纳社保合法吗?与缴纳社保单位只给一份收据复写联合法不?单位 1回答
没有财产执行还用买保全险 1回答
涉嫌组织淫秽表演能不能办保释 1回答
律师服务咨询嫖娼多久可清除? 1回答
在单位签合同期间未满后被别人承包合同还有效吗 1回答
法院异地查封财产需得到当地政府的同意吗 1回答
网贷综合服务费合法吗 1回答
女方提出离婚吃亏在哪 1回答
做销售,国庆期间没出单罚款翻倍请问合法吗 1回答
借款5万以上,不还钱的要坐牢吗 1回答
成年儿女在外联系不上,父母怎么办?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