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离婚的时候经法院调解生活费每月900,不包括孩子的康复费,学费和医疗费,所以把这些加起来每个月要支付2000,当时不清楚,就签了字,相当于他父亲没有出钱,因为我现在自身出了意外所支付的费用已经占了我工资的70%,无力承担,能否要求降低费用的?或者有什么途径改变的
2026-02-16 20:07在处理涉及经济赔偿的问题时,建议您首先与对方进行协商。您可以提出自己的经济状况,并询问对方是否愿意考虑减轻您的负担。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来帮助您解决这个问题。同时,也可以尝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如申请变更抚养权等。请记住,在任何情况下,请确保遵守当地的法律规定,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