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起诉离婚有一个女儿,男方离婚要女儿,女方不要孩子,男方要给女方精神损失费
回答数:521
您好,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是不能构成精神损失的,但是双方是可以约定多给女方一部分财产的。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4505 人今日律师解答 49328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