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前去一家宠物店买狗,店家说充值5000元送一只,现在储值卡里还剩3400元,也没有签任何协议说不允许退款或者其他,由于店家服务效果差,态度不好,现在想把储值卡里剩下的钱退出来,有法律依据支持吗?店家说如果实在要退的话要扣2000元的狗钱,这个有合法合理吗?
2024-10-07 03:41在您的情况下,您可能有权要求退还剩余储值金额。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时,经营者必须出具。此外,消费者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对于您提到的店家的要求将扣除2000元作为押金的问题,这通常被视为违约金,并且需要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后才能确定是否有效。如果店家坚持要求并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 请注意,具体法律适用和解决方案需根据当地法律法规以及具体情况而定。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