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和中间商签订了产品的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果园所产的大约8万斤果卖给他。最终卖了9万斤给中间商,现在中间商的合作商想我们把剩下的果也卖给他,我们原先口头承诺过剩下的也卖给中间商的合作商,但是现在不想卖给他了,他说我们违反了口头承诺,这算违约吗? 一是我们的合同是和中间商签订的,数量是约8万斤,已经完成交易。二是我们和中间商的合作商只是口头承诺,并没有合同说明。这种情况是否违约呢?
2026-03-13 03:35在您的情况下,您和中间商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中关于销售量的条款是明确且有效的。根据合同中的规定,如果实际交付的产品数量少于合同约定的数量,那么您应当按照实际交付的数量履行合同义务。 然而,如果您与中间商合作商之间的口头协议或承诺仅限于对剩余未售出产品的一般性表述,而并未就具体数量作出任何书面确认,则可能构成违约。因为口头协议并不具有法律效力,除非得到书面形式的认可,否则其效力低于正式的书面合同。 因此,您应该确保与对方的沟通充分并形成书面证据,以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您可以考虑通过协商解决争议,或者向相关法律机构寻求帮助来解决这一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