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因感情不和女方不让孩子上学违法吗?
2025-05-31 06:3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因此,如果父母不让孩子上学是出于不正当目的(如谋利),则可能构成侵犯子女受教育权的行为。但是,如果父母只是因为经济困难或其他合理原因无法支付孩子的学费或生活费,则可能不属于违法行为。 具体而言,如果孩子确实需要接受义务教育,而父母没有能力承担其教育费用,这属于一种特殊情况,可以考虑通过政府资助、慈善捐赠或者其他合法途径来解决孩子的教育问题。同时,家长也应当尽力提供必要的物质支持,保障孩子的基本学习条件。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并尽可能采取公正、公平的措施来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