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下班期间得了急病,老板不管怎么办
2019-07-02 13:13不属于工伤,如果用人单位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在社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其他用人单位不承担。 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了三种视同工伤的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根据第一款,只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的才能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