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五月份离婚,两个女儿均给男方抚养,离婚协议上写女方需支付每月抚养费一千,但女方拒不支付,18年九月份小女儿准备上幼儿园,男方无人照看,能否将抚养权给女方,或者强制女方支付抚养费,女方现在拒不配合
2025-10-21 18:5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子女抚育问题由父母双方协议解决。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约定子女的抚养权和抚养费用。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则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如果双方无法就抚养权和抚养费用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 协商解决。您可以与对方进行沟通,了解对方的具体情况,并尝试找到一种双方都能接受的方式。 调解解决。您可以向法院申请调解,让法官介入解决问题。 诉讼解决。如果以上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抚养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需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尊重对方的权利和感受,以达到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