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问题是,我和我前妻 生了一个儿子,儿子现在都17岁了,我前妻从我儿子3岁就离开我儿子了,当时没钱也就没办结婚,也就没领结婚证,我前妻离开我们时她第二年 就结婚了,前几年也生了个儿子。而现在我儿子如今都17岁了,我前妻如今一分 护养费都没给过,请问我可以向法院提起诉状吗。我书读的少只读了小学六年级
2025-03-27 11:01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和前妻离婚后没有办理离婚手续,也没有协议抚养孩子的情况,那么孩子的抚养权通常由父母双方共同享有。如果前妻已经再婚,并且有子女,那么在法律上可能被视为单亲家庭。 至于抚养费的问题,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86条的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因此,即使前妻已再婚并有了子女,仍然应当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 建议您考虑与前妻进行沟通,了解她的经济状况和生活情况,协商解决抚养费用问题。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前妻支付必要的抚养费用。 同时,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建议您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案件,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