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和我老公结婚前,他就有40万,但我们婚前生了个孩子。现在他40万全部投资了,还拿我们的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去贷款,现在我们又面临离婚的地步,这个贷款是不是要我们共同去还,如果离婚了,负债是不是有一半在我头上?那他投资的40万资产我有没有一半?
2024-12-01 17:01您好!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拥有财产的权利是基于共同生活的事实而产生的。因此,如果您和您的丈夫在婚前就已经存在了一定的共同财产,那么这些财产应当属于你们共同所有。 关于您提到的投资行为,由于您尚未提出具体的证据证明该投资行为发生在婚姻关系中,因此无法判断是否属于共同财产。然而,无论该投资行为是否属于共同财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行为都应视为无效,且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至于债务问题,如果该贷款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并且贷款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债务的情况,则该债务应当被视为共同债务,除非有证据表明借款用于家庭生活或与夫妻双方的工作无关等特殊情况。 总之,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注意收集能够证明上述情况的相关证据,以备不时之需。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