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六月我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在协议中明确了南方支付女方五万元.直至2017年12月31日付清全款.但协议中明确指出了在付款期间每个月至少要支付我两千元.因为我没有工作.所有在协议里注明了这一条.在每月两千的基础上.截止到年底付清全部的五万元.但是男方没有 履行过协议内容.每次我打电话要求付最低金额两千的时候.他总是借口很多 总之就是没钱.还让我去告他. 说他就是没钱.现在已经一月份了.他还是没有要给钱的意思.所以我想先咨询一下像这种情况.我又没有经济来源.起诉他大概需要多少钱?我是不是可以要求由男方来支付这笔起诉的费用?还有就是起诉后我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他一次性付清全款吗?
12天前关于您提到的情况,如果您确实存在无法自行获得经济来源的情况,并且在协议中明确指出被告应按月支付一定的金额以确保生活费和必要的开销。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您的描述,如果对方始终未能按照协议约定支付款项,您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具体而言,您可以委托一位专业的律师帮助您准备相关的法律文件,并通过诉讼程序要求对方按照协议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支付所有的款项。此外,也可以考虑申请财产保全措施,以防止对方转移或隐藏财产。 至于是否可以要求法院承担部分或者全部的诉讼费用,这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规定以及双方的具体情况。一般来说,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原告方通常会承担一部分的诉讼费用,但这可能会因案件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因此,在正式提起诉讼之前,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