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上班,合同到期,年前公司催我签,没签,说我自动离职,已经交到劳动局,
2024-08-14 22:29您好!关于您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员工在合同期限届满前,如果双方未协商一致续签合同,则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在此情况下,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首先,您可以尝试与公司进行沟通,说明您的意愿和理由,并表达希望继续工作的态度。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申请调解,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同时,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证明、工资单等,以便在需要时提供给相关部门作为证据。 最后,为了防止未来可能出现类似的情况,请及时关注公司的规章制度更新,避免因不了解政策而引发纠纷。祝您维权顺利,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