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有处房产,想立遗嘱,现在我哥和我协商的结果是不要钱,只要房产,我这边意见是想要一层房子,现金可以进行分割,但是我哥死活不答应。房子有五层,他要留给他两个儿子,请问下我有没有权利要一层房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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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应当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进行继承,因此您作为子女是有权利要求继承的,应当按照人数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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