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你们好。在此我想咨询一下,我因以前生意失败,没钱还信用卡的近四万元债务而被银行告上法院,定为信用卡诈骗罪,于2012年11月而被逮捕并判处20个月的刑期。但刑满释放后到时至今日,银行却一直追讨我还款,金额还比服刑前多了六倍,并且邮律师给我,说最不还款的会封我的住房并要最次承担法律责任,但服刑期间,我亦曾咨询过法律援助,他们说,我获刑,是属以刑代债,不需要最承担任何责任。但今日,银行却说就算服刑了也一样要还债,并要继续承担责任。如真的这样,那我不是死路一条了吗?如今五十多岁的人,我连银行利滚利的利息都还不起,那还怎样还债啊。如果这样,不但白坐牢,还款金额拖至今日更是高得吓死人。
2024-07-22 19:56尊敬的客户,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您在服刑期间仍需履行偿还债务的责任。因此,即使您已经服刑,仍然需要按照判决书上的规定进行还款。如果您无法自行还款,可以考虑通过与银行协商或者寻求其他途径解决您的债务问题。同时,也可以向银行咨询是否有减免或延期还款的可能性。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