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孩子从小在我父母家带到6岁的,离婚后孩子判给了老公,在7岁到8岁时候是前夫生活,我好多时候想去探望孩子,前夫一直不肯给我探望,直到我今年前些日子找了他当地的妇联协调才答应让我看孩子,当我这次看到孩子时发现他身上有好多伤痕,孩子也向我说了是前夫现任的女朋友打的,孩子说她经常在前夫上班的时候关好门打他,而且是没有做错事情的情况下打。这样的情况我认为前夫女朋友已经构成了虐待儿童故意伤害了,我去找前夫女朋友理论时,女的坚称是在教育而已,不承认虐打我的孩子,我没有办法就带孩子回到我身边了,最主要的是孩子对那个女人很恐惧不愿意和他父亲生活。如果前夫起诉我在先,我可以反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吗?
2025-06-13 00:06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孩子可能处于被虐待或忽视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寻求保护措施,并考虑将孩子带回您的身边。如果您担心前夫会提起诉讼来争夺孩子的监护权,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步骤。 与当地妇女援助中心联系。这些机构通常提供关于如何应对虐待儿童事件的资源和建议。 联系当地家庭法院。了解有关虐待儿童案件的法律程序,并考虑是否可以申请撤销前夫作为孩子的监护人的资格。 将孩子的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孩子的安全是最优先考虑的事情。即使前夫提出要求,也不应该为了满足他的需求而牺牲孩子的安全。 寻求专业帮助。考虑寻求心理咨询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理解您当前的情感状态,并为未来的决策提供支持。 请注意,由于涉及个人隐私和敏感性的问题,任何法律建议都应由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评估和提供。因此,请咨询一位经验丰富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具体和个性化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