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违法,在律师事务所住所以外设立办公室、接待室承揽业务的,应该接受什么惩罚

2019-10-28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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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律师法》第四十七条第二项规定的律师“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违法行为

2019-10-28 14:3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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