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一年期限,乙方对付半年房租,1千押金及屋内水电气费,因个人原因提前终止合同,同时甲方已将房屋租赁他人,乙方有权利要回押金及水电气费吗?
回答数:366
您好,这个情况您是有权利要回剩余的押金及水电气费的。建议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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