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农业户口,离婚后准备把户口迁回娘家,政府说村里不接收就给放在了集体户,村里说是政府规定的不给回娘家,两方各执一词,找谁说理都不行,所以户口就放在了集体户,请问国家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我的户口到底能不能迁回娘家?政府和村里是否侵犯了我作为普通公民应有的合法权益?我要如何才能享受我作为普通公民应有的合法权益?请给予我帮助解答,谢谢。
2021-05-16 11:14由于您提交的问题涉及行政主管机关或其他单位的具体办事流程,为更好的解决您的问题,建议您咨询公安局户籍科,建议您直接致电*******106,将有专职律师免费为您服务。